三纲指君为臣纲,父为子纲,夫为妻纲。
五常指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。
三纲理论体现了法家的君本位思想,最早见于《韩非子·忠孝篇》。韩非子在此篇中称:“臣事君,子事父,妻事夫,三者顺则天下治,三者逆则天下乱。此天下之常道也。”五常则是指儒家的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。至汉代,董仲舒将儒家的民本位思想改造为法家的君本位,继承了法家的三纲理论。详见《春秋繁露》一书,即通过上定名份来教化天下,以维护社会的伦理纲常、政治制度。被法家化改造之后的儒家被成为“内法外儒”。
三纲、五常由董仲舒,到班固时期给固化了,南宋的朱熹给连起来变成三纲五常,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起到了一定的维护社会秩序、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。